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苏国土资发〔2009〕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报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140号)。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报送单位范围
按照有关要求,需报送2009年和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单位为各省辖市(市本级)及其所辖县级市。
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报送时间和方式
报送时间:2009年2月16日前;
报送格式: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并行的方式,纸质文档为A3幅面横向,电子文档为EXCEL格式;
报送方式:各省辖市需汇总报送市本级和所辖县级市(需单列)2009年和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纸质文档报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电子文档传递至电子信箱jsgtlyc@sohu.com。
三、各地要切实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中确定的土地供应计划(含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备案制度的落实,做好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情况和200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备工作;对实际发生的供地信息和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上传)至省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备案系统中。
联系人:厅土地利用处 吴飞、魏成
联系电话:025-86599773
附件:
江苏省市2009-2010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公顷
2009年度
| 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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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廉租住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棚户区改造中适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用地
| 廉租住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棚户区改造中适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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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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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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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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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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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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