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农发〔2009〕34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农办、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
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农业局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07]125号)
2、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机动渔船成品油价格调整补贴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6]674号)
3、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06]600号)
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项目补助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06]636号)
5、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直属单位经营业绩(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06]409号)
6、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种粮直补项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农发[2006]28号)
7、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种粮农民直补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渝农发[2005]62号)
8、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渔业船舶登记检验船员考试发证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农发〔2001〕56号)
9、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农发[2002]436号)
10、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动物防疫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办法(渝农发[2002]3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