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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建立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3.逐一核定职业编码。为确保河北省在线考务系统建成后职业编码的统一性和唯一性,请各地将现有单机版考务系统中职业(工种)编码全部“导出”,建立“××市2008年职业编码核定表”电子文件夹,于2009年3月底前发至hbsjdzx2@126.com,省中心将逐一核定,整合后纳入到在线考务系统中。自2009年1月1日,各地不得再自行添加职业(工种)编码,需要时,须以传真方式报省中心,经审核登记后配发。
  4.做好单机版考务系统停用前的数据保管工作。河北省在线考务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和鉴定所、有关鉴定(培训)机构在用的单机版考务系统和报名录入器将全部停止使用,并严禁再用其制发职业资格证书。请上述机构采取稳妥措施,切实做好现有考务系统和报名录入器数据资料的保管工作,及时拷贝、打印相关信息,确保原始数据资料记载的可查核。具体停用时间,省中心将另行通知。
  5.做好机构和职责介绍的资料准备。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省中心将对现运行的工作网进行改版,并计划为各设区市鉴定中心和扩权县(市)鉴定机构在改版后的网站上开辟窗口。请各地将本单位的机构(科室)设置及其职责、电话号码等相关宜公布的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于2009年3月底前发至省中心。
  三、河北省推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对原有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的形式进行。改版后的网站全称为:河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www.hebosta.org.cn。
  四、新网站的栏目设置,由省中心在对现有网站进行调整、充实的基础上,重点强化“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和“在线考务系统”两个栏目的功能。
  1.“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按照省内集中式信息化工作平台的模式建立,并与部中心的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证书查询系统实现无缝联接。
  本栏目的信息数据,由省、市、县各级鉴定机构定期提供,省中心按月度传输到证书查询数据库中,具体运行办法按《河北省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2.“在线考务系统”栏目按照省内集中式信息化工作平台的模式建立,内容模块凭授权码进入和使用。具体运行办法另行规定。
  3.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和在线考务系统的建设工作,由省中心在部中心的指导、支持下完成。
  五、河北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和在线考务系统的建设工作于2009年6月底前建成,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系统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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