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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203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国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97号),决定准予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表彰的1000名全国优秀农民工将户口由原籍所在地迁入就业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关于“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应优先准予落户”精神,决定准予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人事厅表彰的就业地在河北的58名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其中30名为国家表彰的优秀农民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由原籍所在地迁入就业地。
  全国(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亲切关怀,是激励广大农民工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争当先进的重要举措。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按有关规定办理全国(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的手续。

  附件:
就业地在河北的全国(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名单

  石家庄市
  张瑞英  辛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乔贵龙  行唐县供电公司市同供电所 
  张拥华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
  张福强  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
  杨进坡  河北金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金连合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
  承德市
  韩克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北雁商城物业安保部
  齐俊荣  承德大银兴隆化工有限公司 
  唐金燕  滦平县绿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于万冰  隆化县顺昌矿业公司 
  张家口市
  高 宏  康保县建筑公司  
  荣青山  张家口龙兴集团赤城万泉寺银金矿分公司 
  汪世昌  张家口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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