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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五五”普法中期劳动保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五五”普法中期劳动保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冀劳社办[2009]4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自“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民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开拓劳动保障普法工作新局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3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惠吉峰等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普法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五五”普法新形式、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拓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

二○○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
  石家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衡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高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满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先进个人:

  付 凯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惠吉峰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朱亚群(女)张家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常国刚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王立新  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郑建民  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韩春江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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