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卫妇〔2009〕2号)
各市、扩权县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妇幼保健中心:
现将《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
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以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为宗旨,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全省妇幼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1、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和省对妇幼保健机构及基层人员的补助政策,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制定下发《河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巩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妇幼卫生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项目工作成果
2、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消”项目。在68个县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现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全覆盖。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完善项目组织管理体系。抓好新扩展项目县启动和社会动员宣传。开展人员培训和临床进修、专家蹲点,提高基层助产技术水平。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运转程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
3、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继续在5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自愿咨询与检测、咨询指导、孕期筛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质量控制与监测等工作。进一步扩大孕期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覆盖面,提高孕产妇咨询和筛查率。对筛查出的阳性病例及时采取母婴阻断措施,做好追踪与随访,保障母婴安全。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咨询与筛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