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职工宿舍、民工宿舍、学生宿舍等防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做到“5个严禁”,即: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使用劣质电器及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焚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或燃烧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火警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2、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2007年“11.24”加油(气)站爆炸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是生产(使用)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单位;以加油(气)站为重点的存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的单位;经营、使用氯酸钾类氧化剂和含硝基类危险化学品单位;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储存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2、要严格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大对出租厂房场所和地下空间的安全消防监管,防止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入口畅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缆车、索道、电梯和游船等各类游览、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承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市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要确保燃气使用安全。燃气部门要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生产、供应、管道等主要环节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维护设施设备,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协作配合,应急值守,落实预案
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要建立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各种事故情况。三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