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通辽市中心血站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通辽市中心血站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内卫医字〔2008〕923号)
通辽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换发通辽市中心血站执业许可证的申请》(通卫字(2008)325号)收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
血站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通辽市中心血站法定代表人由丛丽萍变更为孙贵杰,并请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