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工作的通知
(晋建审字[2009]13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地产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中央驻晋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工作,简化审批环节,便民高效,根据《
行政许可法》及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国务院、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的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和增补事项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和办理。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的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和增补事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材料要求
(一)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申请注册地址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办公场所、厂房证明材料:企业自有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三)申请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四)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验资报告。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资质管理规定中对出资人有明确要求的,如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工程监理企业事务所资质等对有建设类执业资格的股东或合伙人人数比例、出资比例有具体规定,提供股东出资协议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股东中拥有建设类执业资格人员在本单位的注册证书。
(五)申请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3、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4、资质管理规定中对技术负责人有职称要求附其职称证,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附其在本单位的相关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从业、执业经历要求的附其工作简历。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