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镇(街)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㈡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综治办、安监站、辖区民警、综治协管员、安监员、保安的作用,实现“一岗多责”;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各类项目建设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
㈢立足实际,稳步推进。各区要根据镇(街)、村(居)的实际情况,因镇制宜,因村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把阶段性任务和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农村消防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㈣注重实效,培养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采取新思路、新举措,开展好农村消防工作;要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全市农村消防工作。
附件:
厦门市农村消防工作考评标准
项 目
(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 内 容
| 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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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消防组织机构(10分)
| 镇(街)成立镇长(街道办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牵头具体抓,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 没有制定工作计划的扣2分(不切实际的扣1分,内容不详扣1分);
无组织机构的扣2分;
组织机构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
未明确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扣2分;
无消防工作研究部署记录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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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村(居)委会成员和辖区警务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小组,要有防火安全员,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
| 没有制定工作计划的扣1分;
无组织机构的扣1分;
组织机构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
未配备防火安全员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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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消防工作制度(10分)
|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度。
| 没有建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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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没有建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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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消防安全小组工作制度。
| 没有建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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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综治组织消防工作制度。
| 没有建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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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消防队管理制度。
| 没有建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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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 没有建立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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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落实火灾隐患排查(20分)
| 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
| 每少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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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民俗活动、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镇(街)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 重大民俗活动、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期间未组织开展检查的,分别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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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预防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
| 发生亡人火灾一次扣5分,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一次扣15分;其他的一般火灾发生一次扣3分,较大以上火灾发生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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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消防经费保障(10分)
| 镇(街)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措施,用于镇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于灭火救援器材的购置、增补和更新。
| 未建立经费保障措施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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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对消防队员适当给予训练和灭火补贴。
| 未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补贴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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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灭火救援队伍(10分)
| 按照要求建立农村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每支队伍人数最低不少于10人。
| 未建立的扣5分,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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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任务、训练、设施“三落实”。
| 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未对发生的火灾及时处置的,一次扣5分,未开展训练的扣2分,器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一件(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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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灭火救援装备(10分)
| 专职消防队应配备两台消防车。
| 专职消防队未配备消防车的,每少一辆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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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手抬泵(至少1台)、消防水带(至少400米)、水枪(至少2支),灭火器(至少4公斤10只)等必备器材。
| 未配置手抬泵的扣5分,未配置水带水枪的扣3分,未配置灭火器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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⒎消防水源(10分)
| 有自来水管网的镇(街)、村(居),应在供水干线上建设消火栓,消火栓数量满足要求。
| 未设置的扣3分,数量不足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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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自来水管网的,要合理利用河流、水塘、灌溉设施,或修建消防水池、打消防井等取水设施。
| 无自来水管网的镇、村,未设置消防水池、消防井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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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辖区企业、重点农业设施、住宅密集区的布局,科学划定消防水源位置,提高灭火功效。
| 未做消防水源规划、登记造册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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⒏消防宣传(10分)
| 设立村(居)民防火公约牌(各村至少1块)。
| 未设立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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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镇(街)、村(居)至少设立2块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橱窗等。
| 未设立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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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在主要街道、公路旁、村民大院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各镇(街)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总数不少于5幅。
| 每少1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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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消防安全员要依托广播站、有线电视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 无宣传记录的扣3分;
无消防安全员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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⒐消防工作考评(10分)
| 成立由镇(街)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考评组织,督促检查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
| 未组织考评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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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消防工作与创建“文明和平安村居”、“文明和平安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
| 未结合进行考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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