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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2009年“送医下乡”工作的通知

  三、要围绕重点,创新机制,多做实事,把“送医下乡”工作落到实处
  “送医下乡”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心农村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多做实事,精心安排好2009年“送医下乡”工作,让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进一步感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市级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1、三、二级医疗机构应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选拔适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沉社区开展支援,重点落实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团队长”人选的配备和培养工作,承担临床带教、家床查房、学术讲座、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等任务。
  2、三、二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之前,须到相应郊区(县)医疗机构服务满半年时间。
  3、三、二级医疗机构可选派有能力的、临近退休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在援期间可适当延长其工作年限;也可返聘本单位退休不满5年、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并愿意参加支援工作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工作。
  4、三、二级医疗机构可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选派部分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保留编制“挂编流动”等柔性流动方式,到受援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作。
  5、三、二级医疗机构根据对口支援协议,应接受受援单位的医务人员来院进修,并免收相应的进修费用。同时向受援单位,开放其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学术交流平台。
  6、三、二级医疗机构应与受援单位建立规范、有序的双向转诊机制,开设急会诊及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并及时将适宜在受援单位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诊至受援单位。
  (二)继续完善和加强郊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2009年要完成48个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和426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关于加强和完善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统筹层次和补偿比例。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完成郊区800所村卫生室实时结算项目。加强镇村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和一体化管理。
  (三)推广适宜技术,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种医疗保健服务。2009年将开展“急性脑血管病后三级康复技术的推广”等12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四)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将扩大招生,做好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培训。同时,在2008年工作基础上,2009年利用上海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资源,以区县为单位,免费为郊区近4000名乡村医生开展医学知识更新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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