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意见》的通知
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发的措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
关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意见
(无锡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有关政策精神,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出如下措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调整的机遇,及时出台引导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改造、加大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上项目投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等措施,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二、资金来源
1、新增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新增资金支出计划,以及我市经济总量和可用财力的实际情况,市财政本级新增安排支出 3 亿元,专项用于扶持企业,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帮助企业应对困难,支持并促进企业平稳发展。其中,促进金融业发展安排支出 1 亿元,促进企业发展安排支出 2 亿元。上述资金由市财政预留,不下达到各部门。
2、存量调优。明年在安排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支出计划时,将充分考虑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扩大内需要求,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使用方向
(一)促进金融业发展
1、促进银行对企业信贷的投放。抓住国家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的机遇,努力扩大我市商业银行信贷规模。
(1)对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的补贴。对商业银行新签订的属于符合扩大内需方向贷款项目,重点包括政府性项目的中长期贷款项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贷款项目,按照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放贷的,给予银行一定额度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