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
(冀政〔2008〕105号 2008年11月20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关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的意见》已经2008年11月11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的意见
(河北省财政厅)

  为进一步理顺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健全各级政府财力与责权相匹配的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31号),制定本意见。

  一、改革试点的意义、目标和原则

  实现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的科学合理划分,有利于解决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权交叉、互相推诿的问题,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补充的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在各级政府间合理配置财力,既保证上级政府调控目标的实现,又能扩大基层政府自主权,对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意义重大。

  总体目标是:以当前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为前提,实现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在省、市、县各级政府间科学、清晰、有效配置。

  基本原则是: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与事权配置相匹配的原则、财政支出责任划分与受益范围相一致的原则、纠正公共服务效益外溢性的成本补偿原则、共同事务合理分担原则、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原则。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按照区别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的原则探索推进省内财政体制改革,首批选取涉及公共安全、民族宗教事务、农村义务教育、城市义务教育、文物保护、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污染防治、农业资源保护、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土地资源管理12类47项内容进行试点。

  (一)公共安全

  支出责任具体划分情况:1公共安全基本事务支出。按机构隶属关系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2办案支出。根据案件性质和管辖权限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对上级委托的指辖性案件,办案经费由委托机关承担。3装备支出。装备、设备、交通工具支出,按机构隶属关系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省级安排中央补助的配套资金。4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支出。一般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支出,按机构隶属关系由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省级安排中央补助的配套资金;信息化建设支出,省、市、县财政分级承担。5监狱劳教支出。监狱支出和劳教人员生活、教育费支出,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他劳教支出,按机构隶属关系由省、市财政分级承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