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林业项目

  中央投资14500万元,用于我省“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在石家庄、邢台等9市64个县营造防护林145万亩。

  (四)农村道路项目

  中央投资8500万元,在11个市建设农村公路850公里。

  (五)扶贫项目

  中央投资2000万元,用于邯郸、邢台等6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等方面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上述项目投资计划国家将于近期下达我省。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早下达投资计划,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要认真督导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如期达到国家有关进度要求。

  二、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和重点项目

  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准确把握新增投资方向和重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重点围绕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改善农村民生、生态环境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等六个方面,抓紧组织建设一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到2010年力争完成投资4894亿元。

  (一)围绕加强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水利建设、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605亿元,完成列入国家规划内全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同时争取规划外的东武仕、石河等两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纳入国家投资计划。

  2江河治理工程。投资285亿元,以实施续建项目为主,争取完成滹沱河、大清河、滏阳河中游、永定河、蓟运河等五大骨干行洪河道治理工程。同时开展滦河、子牙新河等骨干河道堤防整治工程。

  3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投资30亿元,以石津灌区等15处列入全国建设规划的灌区为重点,完成建设任务的40~60%。

  4海堤建设工程。投资764亿元,建设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海堤防护工程。

  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投资9亿元,建设列入国家规划的13处蓄滞洪区。

  6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0亿元,营造水保林、经济林,建设谷坊坝、水池水窖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724平方公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