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东府〔2008〕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对副市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李毓全市 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冷晓明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发展改革、粮食、援川、财政、税务、金融、商业保险、证券期货、市属资产、科技、知识产权工作。兼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江 凌副市长:分管市府机关、外经贸、打私、口岸、旅游、外事、港澳事务、侨务、对台、驻外机构工作。
顾春芳副市长:协助分管外经贸工作,并分管轨道交通建设、经协、扶贫、驻广州办事处、驻北京办事处工作。
李小梅副市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农口、人口计生、劳动、社会保险工作。
梁国英副市长:分管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国土、人防工作。兼长安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吴道闻副市长:分管教育、体育、卫生、妇女、儿童、信访、接待、档案、地方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