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六日
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级标准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省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2 省抗旱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
3 监测预警
3.1 旱情监测
3.2 旱情评估
3.3 信息报告
3.4 干旱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应急响应
4.2 Ⅱ级应急响应
4.3 Ⅲ级应急响应
4.4 Ⅳ级应急响应
5 救灾工作
6 灾后评估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技术保障
7.4 通信及信息保障
7.5 应急队伍保障
8 附 则
8.1 预案修订
8.2 预案解释
8.3 预案实施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切实增强干旱风险意识,提高抗旱应急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抗旱减灾的应变能力,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轻旱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
水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抗旱预案编制大纲》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