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
(东府〔2008〕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检查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东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检查验收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府电〔2008〕50号)和《东莞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2月11日开始,集中利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对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方案如下:
一、验收目的
一是检验整治行动成效,督促各镇街真抓实干,加力加速推进查处整治行动,防止整治行动虎头蛇尾、流于形式;二是通过市组织的检查验收,对整治行动查漏补缺,以扎实的工作和充分的准备迎接省的检查验收;三是督促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建立预防和处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长效机制,落实共同监管责任。
二、验收内容
(一)目标完成情况。务求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四个刚性目标”得到实现。具体为:一是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立案率、查处率均达到100%,结案率达90%以上;二是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擅自占用耕地的违法项目,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复耕复绿;三是对违法违规用地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违法用地典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确保2008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违法用地比2007年度大幅下降,其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15%。
(二)组织实施情况。务求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的部署狠抓落实。具体做到: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各镇街高度重视查处整治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宣传动员方面,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简报等形式,宣传国土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的目的和重大意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人员经费保障方面,各镇街能够为整治行动提供充裕的人力和专项资金保障;四是台账建立方面,“一地一册”和“一地一策”的工作台账建立完备、无错漏,整治行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管理规范、保存齐全;五是现场会召开方面,能够围绕“两个现场”(即违法建筑物的清拆现场和复耕、复绿现场),组织基层干部召开现场会,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