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时为:1-2年级每周4课时,3-9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学校必须安排1节体育活动课并列入教学计划。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参加早操。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使每个在校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基本技能。完善学生军训制度,拓展军训内容,开展“中学生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7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自己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逐步形成全市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突出普及性、趣味性、合作性、参与性,不断改革、创新活动模式,为学生创设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体育特色,农村学校要根据校园环境和地域特点设计体育课程,调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逐步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要坚持市、区(市)和学校三级每年举办体育节的传统,把每年的5月7日作为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节启动日。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8深化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和学生考试评价制度。体育考试要坚持日常测试和集中考试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体育考试的形式、内容和办法,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
9坚持和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坚持每年举办全市综合性中小学生运动会;各区市、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各学校在每年召开以田径为主的春、秋季运动会的基础上,组织好每周的班级体育竞赛活动。
10创新学校课余训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办法,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坚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班两名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制度,坚决杜绝将体育特长生名额挪作他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试办省、市、区(市)三级运动队。
11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科学合理安排课程课时,努力提高课堂教育质量和效益,逐步减少课后作业量,保证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其中小学生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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