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16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力度。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17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列入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对尚未达到标准的学校,要制定规划,将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和维修资金列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尽快达到要求。建立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召集,教育、体育、卫生、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8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器材与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体育设施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各区市在此基础上均应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不得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19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强化安全措施。坚持“教体结合”,积极研究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锻炼项目和方法。各区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发挥体制优势,聘请校外体育指导教师队伍,为青少年锻炼提供科学指导。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防止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
  20强化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实行巡查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方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