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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气象局发布干旱橙色预警信号时,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加强旱情监测,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

  市气象局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时,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加强旱情监测,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组织水利、气象、水文、卫生、交通、通讯等部门专家和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会商,商讨抗旱预警级别的发布和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提出应对措施,视情派遣专家组赶赴受旱情影响严重的地区指导抗旱救援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总体要求
 
 根据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的干旱灾害分级,市三防指挥部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发布干旱Ⅰ或Ⅱ级预警后,经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讨,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发布干旱Ⅲ级及以下级别的预警后,经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讨,视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本市及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旱减灾工作。

  天气预报、河道水文预报信息和水库水情信息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等,通过抗旱机构各级组织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实现相关信息的传递处理与共享,做到信息处理反馈及时、响应迅速。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有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程控电话、移动电话等进行通信联络。

  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跨镇街、跨行业和关系重大的水利工程调度,其它水利工程的调度由所属镇街三防指挥所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三防指挥部直接调度。

  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由市三防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总报告情况。

  对东江发生的流域性旱灾,或者干旱将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

  发生干旱灾害时,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对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并适时组织气象、水文、供水、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进行定期旱情分析及会商。

  5.2 Ⅰ级响应
 
 (1)工作会商。市三防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市委书记、市长坐镇指挥,市三防办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报请市政府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实行重点抗、重点保。抗旱用水次序为优先保证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其次为高效低耗工业、高效低耗经济作物用水。

  (2)组织措施。在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成员单位按照抗御特大干旱的要求,单位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①市政府派出由市领导牵头的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抗旱工作,深入受旱地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②相关镇街全面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抗旱工作,并将抗旱工作情况报市三防指挥部。③受灾地区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市三防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工作。④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市三防指挥部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市三防指挥部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抗旱、应急送水。市财政局及时筹集下达抗旱及救灾资金。市发改局、市供电局协调和及时兑现农业抗灾用电。市交通局为抗旱物资提供运输保障。市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市卫生局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并积极做好水质净化处理的指导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对主要城镇和主要供水水源的水质监测,每日向市政府和市防指报告工作,限制或暂停工业污水排放。市气象局要加大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市三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进行报送。宣传部门在市广播电视台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市三防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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