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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核心城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塞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08年11月起至2009年1月结束,为期3个月,分组织部署、治理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各部门要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整治任务,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治理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要按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逐个项目、逐个方面、逐个问题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务求实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各部门要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良好交通秩序。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月1日至16日)。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按部门职责分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任务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按照市的工作方案,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导街道办事处的各职能部门落实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塞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交警部门。

  1、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交警部门要联合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联合教育、规划等部门研究划定接送学生车辆的临时停放位置。

  2、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学校周边道路实际情况,制定交通指挥疏导方案,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进行指挥、疏导和分流。

  3、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交警部门要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因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而造成交通堵塞。

  4、科学组织诱导交通。交警部门要针对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路段的交通流量,科学组织,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堵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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