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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政发〔2009〕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做实事、办好事,使全省残疾人的生活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2009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对20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0000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其中,省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二、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和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积极争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支持的同时,省财政安排300万元,市、县(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年内完成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任务。省财政安排70万元,专项用于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和更新教学设备。

  三、为147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省财政安排200万元,采取减免手术费用等办法,为全省147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为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四、为1000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

  省财政安排105万元,为全省1000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帮助他们改善听力条件。

  五、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2000件

  省财政安排158万元,为全省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大、小腿各500例)。省财政安排100万元,为全省残疾人适配2000件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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