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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书民、师宏昌任免职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书民、师宏昌任免职的通知
(陕政任字〔2009〕17号)


省司法厅:

  省政府2009年2月2日决定,任命:

  李书民为陕西省司法厅巡视员;

  免去:

  师宏昌、李书民的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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