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陕西年鉴》2009卷的通知
(陕政办函〔2009〕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年鉴》是由省政府主办,面向国内外发行的大型综合性年刊。多年来,《陕西年鉴》在宣传陕西,使外界了解和认识陕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陕西年鉴》2009卷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反映省情新貌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人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同心同德,全力应对和克服地震自然灾害及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 全省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各设区市政府、省级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陕西年鉴》2009卷的《编写提纲》要求,重点记述2008年的有关工作。在编纂工作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年度及地方特色和相关专业特色,全面记载和反映我省一年来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各个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就、积累的新经验,使《陕西年鉴》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真正成为集思想性、史料性、科学性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资料工具书。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不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
《陕西年鉴》作为文化积累和传播的重要载体,客观翔实地记载每年度全省情况,具有资政、存史和教化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年鉴对于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指导工作的借鉴和资政作用,充分认识修志工作对改革发展的服务功能和推动作用,把年鉴供稿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选派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要认真落实《〈陕西年鉴〉2009卷编写提纲》及《撰稿规范》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做到观点正确、内容翔实、数据可靠、文字精练、体例规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承担年鉴撰稿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调整,要及时通报省地方志办公室,以便加强联系和指导。省地方志办公室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完善人员岗位和稿件编审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年鉴质量。
《陕西年鉴》2009卷计划于2009年11月出版发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早安排、早动手,为撰稿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使其高质量地完成供稿任务。各供稿单位务必于2009年4月底前将稿件(电子版及打印文稿)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