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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鄂州政发〔2009〕1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现就扩大投资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抓好100个亿元项目建设。2009年安排投资过亿元项目100个。包括加快建设鄂州电厂二期、鄂钢宽厚板、鄂州球团厂二期等30个在建亿元项目,确保2009年竣工投产;着力抓好汉鄂快速通道、鄂州火车站、城市中轴线等40个亿元项目的开工建设;大力推进鄂州电厂三期、武钢平煤焦油、武汉新港鄂州港区等30个亿元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实现部分开工建设。力争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20亿元,增长45%以上。

  二、增加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在已安排1010万元的基础上,再投入1500万元用于增加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国有资本金,使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

  三、强化金融支持。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今年全市金融机构融资性投资要比上年增长18%以上。采取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给予财政性资金存款和税费优惠等办法,鼓励和扶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到鄂州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

  四、支持企业上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企业上市的激励政策,加快全市已具备条件的7家企业上市工作进度,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同时积极筹建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五、继续加大支农投入。2009年筹措安排支农资金5亿,比上年增加56%以上,重点建设中心村建设、国土整理、农村绿化美化、农业产业化、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

  六、千方百计争取投资,吸引外资。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做好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争取上级各类资金额度比上年增长30%以上。各部门按比例收取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一律取消,其争取项目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和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2009年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预算要比上年增长25%,从招商引资奖励基金中拿出50%的资金重奖招商引资中介人,力争全年招商引资额比上年增长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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