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供销社负责落实。
9.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负责落实。
10.着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走以质取胜、集约化、多元化发展路子。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制定我省具体措施,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非洲、拉美、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扩大高技术和机电类产品出口,促进农产品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紧缺资源能源、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
由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1.着力落实财政金融政策。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大政府投资,引导带动社会投资;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法定支出、工资发放、改善民生、落实配套资金、“十大实事”等资金需要。全面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金融服务,保证流动性供给,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负责落实。
12.鼓励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竞争力、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和财务困难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发展,加大对产业转移、企业重组的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择机上市,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政府投融资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期票据,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扩大信托融资规模,争取设立省农业开发等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担保机构,3月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负责落实。
13.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一视同仁地为各类企业搞好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大力开拓省内外市场。继续组织企业、项目单位开展银企洽谈、供需对接等多种活动,促使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协作关系,提高抗风险能力。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把服务企业与调结构、促转型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竞争力提高。
由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中小企业服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搞好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组织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努力保障重点企业要素资源供给。
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二、切实加强“三农”工作
15.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提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继续开展水稻、棉花等政策性保险试点,试行玉米政策性保险,探索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地方性农业保险体系。
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河南保监局负责落实。
16.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面启动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国家粮食科技丰产工程,重点建设3个万亩连片小麦玉米高产核心示范区。积极推进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建成商丘、周口、安阳大型商品粮基地,加快纳入国家规划的89个县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抓好213个小麦、玉米、水稻万亩高产示范区建设,加速小麦、玉米主导优良品种换代升级,提高单位面积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