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农开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竞争能力和保障水平。
由省农业厅、农开办、科技厅负责落实。
18.设立省级财政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粮油、畜禽等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重点培育100家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建设10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畜牧局负责落实。
19.积极发展花卉产业,支持洛阳牡丹、开封菊花、鄢陵花木等花卉生产基地扩规模、创品牌;加快发展茶叶、果品等优质特色园艺产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重点支持27个肉牛主产县、26个肉羊主产县、45个生猪主产县和黄河滩区绿色奶业带发展,抓好夏南牛、豫南黑猪等新品种繁育推广,建设一批肉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和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
由省畜牧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1.加强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检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由省农业厅、科技厅、林业厅、畜牧局负责落实。
22.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并整合支农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3.8亿元,建设一批大中型沼气工程,新增农村户用沼气75万户;筹措资金15亿元,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筹措资金40亿元,新建、改建县乡公路6000公里、通村公路4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4万延米;筹措资金2.4亿元,完成1万个村镇绿化工程,创建30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环保局、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完成14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和2万人的深山区独居户搬迁扶贫任务,再解决11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和温饱问题。
由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负责落实。
24.完成1.06万人的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安置任务。由省南水北调办、移民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5.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由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6.改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信社、农发行、农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作用,扩大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完善支持农民小额贷款办法。
由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信联社、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落实。
27.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由省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由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29.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行集约化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农业、工业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相互支撑、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在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提升工业主导产业。围绕推动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化工、食品、服装纺织等产业升级,完善洛阳动力谷、中原电气谷、郑州百万辆汽车、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实施超高压输变电装备、高速铁路施工设备、汽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现代化工装置大型化、绿色食品产业链、精品钢等重大产业升级工程,抓好郑州日产第二工场等700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千万吨级炼油基地、大型煤制烯烃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