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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5、认真完成专项信息上报任务。按要求及时组织上报中小企业的地震灾情、应对金融危机情况等重要信息,上报频率高、内容翔实、针对性强、质量较好。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创新工作。认真履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职责。在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两年)的人员。

  2、认真完成信息统计上报任务。统计数据准确、完整,报送时间符合新统计制度规定。上报的网站信息和专项信息质量较高。

  3、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质量较好。能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开展统计分析,文字水平较高。每年上报统计分析或专项信息各4篇以上。

  4、业务技能较强。熟悉掌握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监测、网站管理软件,善于运用科学方法,提高统计、信息上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有关要求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筛选,严格审核,做好推荐工作。先进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字数控制在600-800字。各市区局务必于2月10日前将推荐表、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局企业经济运行处。

  联系电话:029-87293387 联系人:张进

  电子邮箱:smtezj@shaanxi.gov.cn

  附件1、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

  2、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1:
  全省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

  

县区名额

先进集体(个)

先进工作者(人)

西安市

5

7

铜川市

2

2

宝鸡市

4

6

咸阳市

4

6

渭南市

4

6

汉中市

4

6

安康市

3

5

商洛市

2

4

延安市

3

5

榆林市

3

5

杨凌区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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