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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发《省法制办整改方案》的通知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王永忠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张兆军 张满良 王 继

  工作人员 孙忠明 毕 海 王 波 王胜夫

  承办部门:秘书处 经济法制处 行政法制处 备案审查处

  完成时限:2012年

  三、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偏重事后监督,缺乏事前预防监督、事中过程监督;二是偏重于一般性检查监督,缺乏有影响的个案监督;三是偏重于对事的监督,缺乏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四是偏重于部门的自行性监督,缺乏监督资源整合性的监督;五是偏重于具体问题的监督,缺乏对权力运行机制的制约性研究和规范等等。

  2、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对行政执法重要活动事前预防监督和事中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有加强,评议考核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合理。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进一步规范,实施环节的监督制约得到加强,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开、透明。

  (3)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09年,全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工作基本完成,各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监督经常有效。

  (5)《吉林省加强法制环境建设若干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全省法制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

  中期目标: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有效、规范。

  (二)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围绕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较为突出的、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对典型案件不仅要纠正,还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孙东哲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逐一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档案,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李树生

  工作人员 刘纪伟

  承办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在全省范围重新聘请行政执法督查员,聘请懂法律、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特邀行政执法督查员,形成社会化常态化的监督机制,使专家学者与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得到有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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