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由于我们对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同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宣传和相关工作的力度不够,致使市县法制建设薄弱,特别是县一级的法制工作十分薄弱。大部分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规格低,成为股级,未独立设置,成为政府办公室内的一个科或一个股。根本无法独立开展工作。人员编制剩一至二人,并且还由某些领导秘书兼职。由于法制机构这种现状,致使其无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大量的社会矛盾得不到及时处理,酿成许多群体事件、上访事件,以至于恶性案件,造成社会上一些无序和混乱。
(二)整改目标
近期目标:
(1)市县政府法制队伍得到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健全并独立出来。
(2)加强对下指导,市、县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强。
中期目标:
(1)建立法制人员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使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素质有较大提升。
(2)强化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建设一支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法制队伍。
(三)整改措施
近期措施:
一是进一步联系协调省编制部门和政府领导,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省编制部门和政府领导了解基层法制机构的现状和加强基层法制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快解决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薄弱问题。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苑晓飞
工作人员 王 飞 王庆贺
承办部门:秘书处 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二是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除了择优录用高素质人员外,还要在机关内部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以满足监督指导工作的需要。
责任人:办领导 李大法
处 长 刘树田 苑晓飞
工作人员 王 飞 王庆贺
承办部门:秘书处 法制宣传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三是加强与基层政府领导的协调和沟通,取得基层政府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人:办领导 王启业 李大法
处 长 赵旭东 李树生 王 继
工作人员 孟祥栋 孙东哲 王胜夫
承办部门:依法行政指导处 备案审查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限:2009年
中期措施:
一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日益增加的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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