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卫妇社函[2009]8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09年全省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四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
母婴保健法》、《妇女规划纲要》、《儿童规划纲要》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幼卫生法制管理,落实社区卫生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任务的全面落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妇幼卫生
(一)深入贯彻落实妇幼卫生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母婴保健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和《
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中国2020-妇幼健康行动计划》,指导各地落实妇幼卫生工作各项政策,改善妇幼卫生工作环境。研究制定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不断提高妇幼卫生整体水平。
(二)加强婚前医学检查,落实“两纲”重点工作指标。积极协调民政、财政、宣传、人口计生、妇联等部门,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争取各级财政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全面推动优质婚检服务。及时发现传染病、精神病和遗传性疾病。加强基层婚前医学检查人员的系统培训,积极推行全方位、人性化婚育健康咨询服务。提高群众参加婚检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婚检率,力争在今年年底全省婚检率在上年基础上有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