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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省畜牧食品局、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省畜牧食品局、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9〕35号 2009年1月22日)


各市(州)卫生局、畜牧食品局、工商局,科学城卫生局,卫生厅直属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第四医院:

  近期,我国北京、山西、山东、湖南等省市相继发生人禽流感病例,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活禽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清防控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防控工作领导。卫生部门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商部门要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

  二、加强信息沟通,完善合作机制

  各级卫生、畜牧、工商部门要继续巩固、完善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一旦疫情发生,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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