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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加强医药费用控制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以“医疗安全、医患和谐”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认真落实医院核心制度,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完善医疗规章制度和医疗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三基三严”训练和考核,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控制费用,搞好医疗机构成本核算试点,推行基本医疗服务指南和诊疗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配合医改的推进,着力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疑难重症诊疗,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认真落实全省加强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现场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定期向社会公示医药费用信息;建立医疗机构内部收费管理自我约束机制,把收费检查作为发放绩效工资或奖金前的必要环节;在试点的基础上对30个单病种实行全省限价收费;继续大力推进惠民医疗服务,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缓解群众就医负担。大力实施人性化服务,促进医患沟通,改进医患关系。积极推广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等经验,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创建平安医院。加快推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现120指挥网络覆盖所有县、市、区,并向乡镇延伸。认真贯彻《护士条例》,落实护士编制,提高护士队伍素质,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巩固无偿献血先进省成果,完善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机制,强化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采供血质量和安全。

  六、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

  认真实施国家安排我省的中医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以市级中医院为重点的中医机构建设,提高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启动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开展示范(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创建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筛选适宜中医诊疗技术向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推广应用,落实中医药在新农合与社区卫生服务中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把中医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全过程。继续实施“百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做好国家和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实施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项目,开展乡村医生中医学历教育和社区中医全科医师培养。以建设国家和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和重点实验室,加强中医药传承研究和优势病种临床研究,形成一批成熟的诊疗方案和技术方法,开发一批疗效显著的院内制剂与中药新药。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加快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遴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传承和发扬中医药优秀文化。遵循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台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适时召开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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