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传染病防控职责,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医疗机构的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落实预检分诊、病例筛查、病人隔离、危重病人会诊和转诊制度,对手足口病实行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好危重患儿的重点救治。不具备抢救条件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危重患儿,要立即将其转入定点医院进行施治,将重症患儿的发现和防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避免患儿死亡。各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集中力量,全力做好重症患儿的救治工作。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杜绝院内感染的发生。
五、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水平。各地要继续开展针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早期发现、诊断、治疗、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水平。培训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使所有医务人员熟悉、相关专业医务人员掌握防控知识和诊疗技能,努力提高全省手足口病防治水平。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护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以农村、托幼机构和学校为重点的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宣传栏、健康处方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社区和乡村医生的作用,走村入户,深入婴幼儿家庭和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疾病防治知识宣传,使群众掌握手足口病防治方法和防护措施,提高家庭和个人的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七、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基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小学和托幼机构、疫点和疫区等单位的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健全情况、诊治和消毒隔离情况、疫情调查处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严防手足口病的扩散蔓延。近期,我厅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督查活动,望各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