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县、乡级领导干部及“四荒”开发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政〔2008〕43号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2007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四荒”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和“四荒”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三门峡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卢氏县等4个县(市、区)及义马市东区街道办事处等11个乡(镇)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杯。
二、授予渑池县洪阳镇等8个乡(镇)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牌。
三、对连续3次获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杯的义马市东区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马松良等2位同志各记二等功一次。
四、对连续2次获得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奖杯的义马市委书记水选民和渑池县果园乡党委书记王达方等14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
五、对在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义马市政府市长张松林和渑池县仁村乡党委书记杨鸿杰等29位同志予以嘉奖。
六、对义马市东区街道办事处程村张万顺等10名“四荒”开发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和“四荒”开发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