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7.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年度目标: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培养新技师500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
主要措施:一是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发挥好政府投资、公益性岗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机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二是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落实好创业园建设、创业实训活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突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统筹做好城镇新失业人员、困难群众、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群的就业工作,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农户。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启动集体合同三年覆盖计划,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五是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所)等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三基”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28. 促进农民工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
年度目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万人;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1万人、技能培训100万人;扶持5万农民工自主创业,新建150个农民工创业园。
主要措施:一是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稳定农民工现有就业岗位,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完善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将国家和省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农民工,全省新增小额担保贷款40%用于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加快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确保省政府确定的第一批103个农民工创业园上半年投入使用,加快第二、三批农民工创业园的申报、审批工作。三是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按照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出台培训标准、统一培训补贴标准、统一开展技能鉴定、统一检查考核验收“六统一”的原则,组织实施百万农民工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农民工职业转换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四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五是做好农民工公共服务。按照“县区有窗口、乡镇有站所、村组有专人”的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时妥善安排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医疗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农民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与所在城市学生同等收费政策。六是建立困难农民工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家庭困难农民工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就业信息。探索将城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逐步扩大到家庭困难农民工。
29.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年度目标: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590万人、1250万人、370万人、310万人和240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
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全面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力争列入国家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保尽保,积极探索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探索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探索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探索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城镇未参保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的政策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改善农村五保户生活条件,健全灾害应急救助制度,落实好优待抚恤政策,改进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式。
30. 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年度目标:优化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距,建立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全省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实现全覆盖,建设远程教育省级平台。
主要措施:开展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研究出台《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薄弱学校改造、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等工作,开展检查考核评估。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实施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程,探索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制度和教育模式,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1. 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大省建设。
年度目标:中职招生34万人左右,其中技工学校招生4万人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稳步扩大;进一步开展国家级重点和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创建工作,启动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创建工作;稳定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主要措施:出台《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大会,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体制改革,打破部门壁垒和地区分割,加大中职招生工作力度,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加强职业院校项目谋划、编制和建设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实习实训条件,开展对口支援薄弱职业学校,研究制定创建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实施办法,加强技师学院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促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鼓励职业学校参与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和就业再就业等培训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和职教教材建设,完成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加强省级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学生职业技能。落实各项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