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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环卫市场机制提升城市清洁水平的意见


  环卫作业外包服务要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合同期内每年进行综合考核,排在末位的实行减量淘汰或末位淘汰,实行减量淘汰时,减量比例为中标单位标段的20%。减量的标段由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服务企业承担。合同期5年内累计考评在最末位的进行整体淘汰,未被淘汰的可以再续签5年服务合同。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具体的竞争淘汰制度。

  (六)加强环卫市场监管。一是健全对环卫市场检查监督制度,将媒体、公众、“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检查以及数字化城管等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纳入对各清洁服务企业的考核体系。二是推行环卫作业监理制度,加强环卫作业过程管理。对清洁服务公司人员配置、环卫作业时限及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等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奖惩。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或者可由目前事业单位性质的环卫所(队)部分人员转为监督管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能,监理费用在各区年度环卫经费预算中列支。三是加强对清洁服务企业的监管,将其服务质量与资质信誉挂钩,纳入招投标评标内容。对于环境卫生质量优良、遵守劳动用工和行业规范等规定的企业实行加分制度。对环境卫生质量差、违反劳动用工和行业规范等规定的企业,列入不良信誉记录,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清扫保洁行政许可。

  (七)建立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行政责任制。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市容和环境卫生辖区管理责任,对未能履行辖区管理责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市、区人民政府书面警告和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取消责任单位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市政府每季度将“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检查结果纳入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1.深圳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分步实施目标

  2.深圳市市政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指导价格表

  3.深圳市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指导价格表

  4.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指导价格使用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1:
  深圳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分步实施目标

年度

实施机扫范围

机扫率目标

特区内

特区外

全市

2009年

特区内6车道以上以及部分4车道以上的市政道路,特区外6车道以上的市政道路。

60%

39%

45%

2010年

特区内4车道以上以及部分2车道以上的市政道路,特区外6车道以上以及部分4车道以上的市政道路。

70%

63%

65%

2011年

特区内2车道以上和部分内街小巷,特区外4车道以上和部分2车道以上的市政道路。

90%

76%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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