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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2008年11月28日 穗字〔2008〕17号)


  11月19日至20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深圳召开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和广州、湛江两个沿海开放城市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省发展改革委、省外经贸厅作书面发言。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省政府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市委书记、市长,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及佛山市顺德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安排我市在会上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发言,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改革开放的高度重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是在我省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和经济特区设立28年来的伟大实践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历史使命和主要任务。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各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汪洋同志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当前经济特区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全面部署了经济特区率先建立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各项工作。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的指导性,为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乃至全省推进新一轮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黄华华同志对开创经济特区科学发展新局面提出了“六个突出”、“六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并就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部署。会议审议通过的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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