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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重新核发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的通知


  长沙市内的省直单位及高校所办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编辑部请于12月15日前将核发换证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材料包括书面自查报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证核发登记表、准印证及2008年出版的样本。

  各市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由各市州新闻出版局安排,要求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

  六、核发工作结束后,各市州新闻出版局务必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情况写出书面报告,连同连续性内部资料名单一并上报省局报刊管理处。

  附件:1.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登记表

  2. 市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名单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登记表

名  称

 

印  期

 

准印证号

 

开本(版)

 

编辑部负责人

 

印  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样本缴送情况

 

经费来源情况

 

主办单位

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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