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通知
(桂农业发〔2009〕4号)
各市农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稳定社会经济,落实自治区扩大内需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搞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紧迫性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对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影响不断加深,区内外农产品消费不旺,我区水果、甘蔗、木薯、蚕茧等农产品价格出现下滑,农民增收面临极大挑战。农产品卖难,则农民不富、农业不稳、社会不安。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进我区农产品流通扩大消费作为我区农业持续发展、农民稳定增收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要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搞活农产品流通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精心筹划,统筹兼顾,切实加强搞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农产品流通面临的严峻形势,查找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把促进农产品流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使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市农业局主要领导是搞活农产品流通的第一责任人,要分管领导亲自抓,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要认真组织,行动有力,扎实推进搞活农产品流通各项工作,实现顺产顺销。
三、强化措施,全力促进搞活农产品流通工作
(一)抓住特色,打响品牌,促进农产品销售。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顺应市场需求发展方向,调整种养结构,发展本地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快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全力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农业产业,努力实现特色产业集中化、优势产业集群化。完善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投放品监管和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决禁用高毒高残农药等一切违禁农业投入品,创建高质、放心的农产品品牌,在全国农产品市场塑造优质、安全、健康广西农产品形象,有效推动搞活我区农产品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