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龙海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
(闽教职成〔2009〕4号)
漳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龙海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整合并入龙海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并更名的请示》(漳教职成〔2009〕3号)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2001〕职成76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省龙海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整合并入福建省龙海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设立福建省龙海职业技术学校。
二、自下文之日起使用福建省龙海职业技术学校校名,撤销福建省龙海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和福建省龙海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三、请你们配合当地政府加强龙海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确保两校合并过程中教育资源不流失,同时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