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七)改进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的审核工作,便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出口收汇网上核销。总结武汉城市圈内的试点经验,争取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贸易进口付汇报关单无纸化核销。在坚持经常项目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前提下,完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妥善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将一般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从10%提高到25%,对单笔金额较小的出口预收货款不纳入结汇额度管理。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由原来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额的10%提高到25%。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十八)认真实施《湖北省银行卡发展实施规划纲要(2005-2010年)》。大力推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继续推动我省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积极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丰富个人支付结算产品,满足社会多样化支付结算需求。加快国库资金收支汇划速度,建立救灾资金、各项补助资金等国库资金划拨“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产品退税业务流程,确保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到账。加强与财、税、商业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加快我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度,不断拓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覆盖范围。充分利用国库系统资源,依托现代化支付系统,进一步扩大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范围。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十九)加快武汉金融中心建设。优化金融资源城市空间布局,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后台服务中心和区域管理总部,打造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做大做强汉口银行、武汉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众人寿、长江证券、天风证券、交银国信、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和金融租赁公司。大力支持国家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到湖北开展租赁业务。着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信贷市场一体化、票据市场一体化、支付结算一体化、金融信息服务一体化。
八、切实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形成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