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对本次调查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对不顾全大局、不沉入基层、不履行程序和敷衍塞责、推委扯皮、弄虚作假、隐瞒真相、作风漂浮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全市耕地(土地)及粮食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政府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以市财政局局长、市统计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农委主任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森工总局、牡丹江军马场等单位为成员的临时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副局长、市农委主管副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6238440。
六、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政策衔接、组织实施、情况通报、数据汇总、起草报告、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开展耕地(土地)及粮食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宣传工作,重点引导农民(农工)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调查活动。
(三)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开展耕地(土地)及粮食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认真履行职责,查处调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耕地我市普查数据,及与本次调查数据衔接确认等工作。
(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与统计部门配合提供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耕地我市普查数据,及与本次调查数据衔接确认等工作。
(六)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森工总局、牡丹江军马场等部门负责本战线耕地性质界定、数据核实、政策解读、答疑解惑、信息反馈、处理权属纠纷事宜,组织指导基层如实、准确、全面填报调查信息,按时上报县乡财政部门进行汇总等。市四城区政府负责本区域内部队、企事业单位等的上述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调查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完成职责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临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调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