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工业生产调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经委、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
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为缓解部分企业的流动资金紧张,支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发展生产,努力实现“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提前下达今年工业生产调度资金计划。根据《湖北省工业生产调度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企发[2007] 41号)规定,现就做好2009年工业生产调度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工业生产调度资金将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讲信用、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
二、各地经委会同所在地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资金申请,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向省经委、省财政厅申报。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经委、省财政厅申报。
三、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应提供2008年生产经营情况、2009年生产发展计划及流动资金需求预测(除文字材料外,表格从省经委网站下载)。
四、今年工业生产调度资金实行一次性申报,年中不再调剂使用。为保证调度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各申报企业必须取得银行出具的拟安排承兑汇票承诺函。
五、各地应抓紧组织企业申报,申请文件和资料于2月15日前报省经委经济运行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过期不予办理。省经委、省财政厅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调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支持企业名单。
联系人:省 经 委 刘良博 联系电话:027-87813639
省财政厅 何红波 联系电话:027-67818605
附件:生产调度资金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生产调度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人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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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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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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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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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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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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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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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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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调度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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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2008年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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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 同比
| 计划
| 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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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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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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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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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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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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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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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周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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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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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
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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