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认定2008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9]5号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省工商局《关于认定2008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2008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的意见
实施品牌战略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强力推进工业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38号)下发以来,各地结合实际把实施品牌兴省(市、县)战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以市场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品牌战略推进机制,在品牌培育和发展上实现总体规划、梯次培育、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增强了企业的品牌意识,申请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的积极性高涨。
2008年各地加强了对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培育、指导和推荐工作。从2008年4月起,省工商局依据《
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8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受理、审查、考察和认定工作。
全省共有284家企业自愿提交了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的申报材料。省工商局受理了其中184家企业认定著名商标的申请,并按照《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审查工作规程(试行)》、《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审查标准(试行)》(川工商办〔2007〕122号)的规定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
2008年11月24日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认定“金路”等86件商标为四川省著名商标,并在《四川日报》上刊登初审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期为1个月。截至2009年1月8日公告期满未收到异议,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关于“金路”等86件商标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的决定正式生效。
在2008年度四川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工作中,对省政府确定的“三个百亿工程”项目、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和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企业申请认定的商标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并向认定委员会优先推荐;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节能降耗能力差、环境污染大的企业认定著名商标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较好地保证了著名商标认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