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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金融创新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三)促进城市圈支付结算一体化。完善武汉同城电子支付系统功能,扩大系统在城市圈银行机构网点覆盖面,实现城市圈同城清算一体化。借助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充分实现其异地汇划等功能,争取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圈内银行间汇划的便捷化,为圈内银行业内清算提供更为快捷的金融服务。大力改善圈内银行卡受理环境,研究出台支持圈内银行卡产业发展政策,推行公务卡结算和“一卡通”服务,发行城市圈银联卡,实现圈内银行卡交易收费同城化。将“一卡通”业务延伸到圈内城市社保、医保、养老金等社会保障系列基金范围及其他公用事业缴费领域,便捷圈内居民生活。积极推行集中代收代付业务、个人存款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和信用卡跨行还款业务。创新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积极推行农民补贴“一卡通”,改善圈内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环境。发展个人支票业务、本票业务和网上支付业务,实现圈内个人银行结算便利化。推广支票影像业务,研究支票圈存业务,推动支票在圈内的流通转让,提高企业单位支票结算效率。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利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保证资金安全、快捷地支付到个人和项目。

  (四)促进城市圈金融信息服务一体化。建立城市圈经济金融统计数据和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建设城市圈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加强企业信息数据应用,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咨询服务功能。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制度和高新技术前沿讲座制度,增强金融机构对全局的把握能力和判断能力。加强银企合作,建立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信息平台,不定期举办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对接洽谈会。

  二、不断增强金融市场融资服务功能

  (五)增强货币市场融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市场交易工具。积极筹划建设票据交易信息系统,逐步形成武汉票据市场。引导资金投入向规模型集群经济、高新工业园区、现代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产业倾斜,向再生型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项目流动。

  (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按照“储备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发展思路,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平台,优先推动圈内汽车、钢铁、石化、装备、纺织、食品、建材、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金融、现代物流、文化等具备一定竞争力的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动市场并购重组,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买壳或收购控股上市公司实现上市。从2009年起,争取圈内各市每年至少有1家企业上市。盘活现有上市公司存量,鼓励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支持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多种方式再融资,提高圈内企业对外投资控股能力。优化融资结构,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大力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扶持圈内金融机构设立专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对圈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等方面进行引导性、战略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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