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探索建立适合城市圈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推动各地开展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品种和比例的试点,扩大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范围,增加参保险种、参保产业和参保农户。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发新型农村保险产品。加快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以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标,提供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的保险产品。
五、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一)不断提高公众金融素质。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将金融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建立金融业发展高级研修班制度,重点培训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办好湖北金博会,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加强金融宣传,提高金融发展凝聚力和竞争力。
(二十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农户信用档案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建设,深入开展“最佳金融信用市州县”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外部信用评级,加大培植“A级信用企业”力度,力争城市圈“A级信用企业”年均增长10%以上。健全政府主导、金融监管机构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和行政服务环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在提高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降低银行处置抵贷资产、企业抵押担保融资成本上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十三)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城市圈金融稳定协作机制的培育和完善,密切关注圈内法人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因素,关注跨行业、跨市场风险和交叉性金融工具使用以及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和预警信息。制定圈内防范金融突发事件协作预案,积极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稳定协调发展。完善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二十四)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树立人力资源是金融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制定有关培养、使用、引进金融人才的优惠政策,为人才长期留用解决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为引进急需高级管理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快建设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训平台,加强与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强化金融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金融管理干部、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把武汉打造成为金融人才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