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4、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10年底前完成,建设期不超过两年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期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
5、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
三、申报资料
(一)服务机构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的请示;
2、服务机构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人员及结构、开展工作情况及效果、申请资金数额及用途、下步打算;
3、服务机构法人执照(复印件);
4、按照服务项目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担保服务需提供2008年末担保贷款卡、贷款凭证复印件、担保贷款情况、会计报表等。
创业服务提供创业服务登记表(复印件)及申请创业服务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见附件6)。
培训服务需提供培训通知(原件)、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等)、培训课程表(含日期、课程、课时、授课老师姓名)、培训现场照片及申请服务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见附件6)。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需提供开展服务的相关资料及申请服务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见附件6)。
技术服务需提供接受服务企业的名单及申请技术服务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见附件6)。
信息服务需提供开展服务活动的内容及申请信息服务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见附件6)。
信用服务需提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实施方案、开展诚信活动的通知及有关资料,信用评价服务需提供接受服务的企业名单、信用报告或等级评价报告,信用征集服务需提供被征集企业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申请信用服务项目资助经费有关情况(见附件6)。
(二)企业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申报的请示;
2、项目立项资料:①项目投资批准或备案文号(复印件);②项目简介;③环保部门提供的环评意见;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会计报表(复印件);
5、申请无偿资助企业还须提供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复印件。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