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奖翻番奖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的决定
(萍府字〔200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各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财政工作,全市财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41.3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43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5%和29.9%,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褒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各级科学发展财政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获得2008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奖的县(区)、乡镇街,获得2008年度财政收入翻番奖的乡镇街(管委会)和突出贡献奖的企业予以表彰。
获得财政收入上台阶奖的单位是:
上10亿元台阶县区:安源区,奖金50万元。
上亿元台阶乡镇街:白源街、上栗镇、芦溪镇,奖金各20万元。
获得财政收入翻番奖的单位是:丹江街、城郊管委会、青山镇、高坑镇、五陂镇、荷尧镇、东桥镇、东源乡,奖金各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