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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时效监察监控。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等环节以及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结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

  3、流程监察监控。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是否优化、简化、固化,办理信息是否完整,人工报表与系统自动报表是否吻合;

  4、行为监察监控。对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操作行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包括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权责明晰、行政相对人投诉处理等方面;

  5、异常情况督办的跟踪监察监控。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协调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内设电子政务技术组、权力规范清理组和综合协调督查组。电子政务技术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信息办、市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制订、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市级“网上政务大厅”、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等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各地、各部门技术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各部门自建的行政权力电子系统进行检查验收。综合协调督查组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网上行政监察监控工作,对相关监察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对异常情况进行督办,并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权力规范清理组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对全市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核定、动态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属于垂直管理的部门,由省级部门负责本系统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实现省集中后统一报送给省“网上政务大厅”,市、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分别从省、市“网上政务大厅”获取相关数据。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构,落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要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专业技术队伍,加强电子政务专门人才的培养。系统技术工作外包的,自身应具备规划、需求分析、系统使用管理的能力。

  (二)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阶段。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方案和技术实现框架方案。总体方案要明确目标、进度和具体措施;技术实现框架方案要落实过程监督、信息公开要求,具体固化行政权力权限、标准、流程、责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细化到岗。市政务公开办近期将转发《江苏省行政权力编码规则》、《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规范》、《“网上政务大厅”接口标准》。凡直接进入“网上政务大厅”开设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政务技术组报送流程详细描述和电子表单等运行需求;自建行政权力电子系统的单位,要按照统一标准开发接口,做好向“网上政务大厅”实时传送行政权力编码、类别、办理事项、办理人员、办理时间、流程环节、办理结果、流水号等动态数据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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